昨天繳交房租時
發現自己一個月竟然在房租上
消費接近兩百令吉。
這筆數目其實不大
但是以現在的生活習慣而言
其實挺不值得的。
我始終相信
錢,應該花在有價值的地方
而不是消費在友情之上。
我與學弟討論以後
發現有另一個處所
月租不過是現在的六折
我當下直接心涼了
我在這兒住了一年又二月
花費了 兩千七
如果一開始便住在那兒
我其實基本上省了一千五或更多
這筆錢
能投資在更好的地方啊。
不拖泥帶水
當下與房友決定直接轉換到那兒。
希望這是新的開始。
《憶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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