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引人入戲
看得不可自拔,討論得如火如荼.
當然,客套來說
所有的人都有錯
警方有錯
淨選盟的集會者有錯
滋事者更是大錯特錯.
當所有的人都把箭頭指向警方時
就一定有它的原因
無風不起浪,對吧?
看了報紙.
東方和星洲.
太可怕了,可怕的是原來我國警察
是如此地不專業.
當然,也許是小部分?
也許是大多數?
不配做警察的人數,還是一個謎.
讓人很困惑的幾件事情
1. 為什麼要阻止媒體工作者攝影?
警察死守獨立廣場,原因是盡責,做好一個警察該做的本分.
那麼有考慮過媒體,報社還有網絡記者的用心嗎?
他們還只不過是想將事情的來龍去脈,
還有真正的事實給切實地記下來,寫出來,
讓讀者們自我評估.
這個才是真正的自我評估
而不是那些政府高層所說的,
由警方自己攝(設)下的短片來看事情的動態.
第四空間的守護者,是媒體,不是警察!
不要跟人民狗屁這個理論.
2. 為什麼要亂亂抓人?
報紙刊登了許多則新聞,是關於到被逮捕的人.
我原本想的是:他們被逮捕,8成是因為滋事,抑或是不遵守法庭令.
結果,事實讓我失望了,好一陣子.
被逮捕的,許多是因為對法律以及執法令不了解
白白被抓,被抓後都不知什麼原因.
被逮捕的,有些是因為穿黃衣.
這個真是一個非常離譜的罪名
和平集會法案根本沒有註明說,集會人必須穿指定的顏色會服,
還是說必須不能穿任何顏色的衣服.
況且,25萬-30萬的黃衣人
只逮捕了500多名...?
想殺雞儆猴麼?
不好意思,做不到.
你抓了一個穿黃衣的,還有千千萬萬個黃衣人.
乾脆下一次大家裸體算了,以傷社會風氣的罪名被逮捕,總好過被套上一個莫名其妙的罪名.
還有
被逮捕的,竟然是因為拍照?
拍照有什麼問題?
難道說這個集會有什麼東西不能被傳出去麼?
拍照,是自由.
妨礙自由,是違反了基本人權應當有的權利.
實在是越來越奇妙了.
3. 為什麼群毆無辜的集會者,還有媒體工作者?
這個有一點兒明顯地顯示出:欺善怕惡的作風態度.
無緣無故逮捕了集會者,集會者是有權利保持沉默,抑或是詢問被逮捕的原因
當沒有給予正確的回复時,當然是不甘心啦,一定是追問到底.
警方這時就打下去了.
什麼問題?
心理不平衡的警察叔叔們,我懷疑你們是否抱著發洩,還是報復的心態
看待集會者.
過份的群毆,無理的拳打腳踢,這些都不被允許被拍攝下來....
過多的打壓性,只會弄巧反拙,導致更多關於你們的醜態
被記錄下來.
零分,給予那些以拳頭解決問題的小狗.
4. 發射催淚彈的用意
這一個課題,非常的有爭議性
多方面的看法用詞,讓這個謎變成非常不可思議的懸案.
有人說,是因為滋事者試圖闖進獨立廣場;
有人則說,是因為水炮和催淚彈被發射進入人群,才引發衝突的.
這全部,都需要證據.
圖片,報導,目擊證人,影像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以推論出誰才是說真話的哪一個.
不要跟人民狗屁什麼調查
調查警察的問題,竟然由警方調查.
那調查的用意何在?
民主還有透明政策何在?
還有很多很多的問題.
不過這4件就已經讓馬來西亞陷入十分糟糕的狀態了.
尤其是政府,還有警方.
真的
調查真相,讓事情的來龍去脈水落石出
最佳的方法,就是讓人民自己去評估
評估的東西,除了警方播出的爛臭影片以外
現場的每一個錄影片段,還有照片
都得被列入成為證據之一.
不要特地去忽視人民的意願
也不要選擇性地忽略掉媒體的報導.
還有不要試圖打壓媒體報社的刊登自由.
該刊登的,就刊登.
紙,是包不住火的,只會越弄越糟!
記住
土地是人民的
國家也是人民的
政府,執法處
這些小東西,是人民選出來的,為人民做事的.
真正的道理來說:人民是首相的老闆,是政府的董事長.
做不好的,就應該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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